我叫李梅,今年30歲,父母都是農村人,家裡兄弟姐妹多,我作為大姐很早就出來城市打工掙錢。
我在飯店裡洗過碗,在工地上像男人一樣搬過磚,也像乞丐一樣睡大馬路,基本所有的髒活累活我都做過了,只為了在這個城市有個站腳的地方,皇天不負有心人,我從擺地攤做起,一直做到現在擁有一家不大不小的服裝廠,給家裡蓋了新樓層,弟弟妹妹們讀書也是我來供,我成了大家口中的有錢人。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我都是自己一個人,也有男的追求過我,但是我看不上,直到遇見現在的老公,他是我一個合作的客戶,我們一起吃過幾次飯,他給人感覺很穩重踏實,後來他追求我,我答應了,半年後他跟我求婚,我也答應了,畢竟現在我有點恨嫁,有個自己喜歡的人跟我求婚,我高興還來不及呢,但這也是我悲劇的開始。
求婚後不到一個月我們就結婚,時間雖然倉促,但是該有的他都準備好了,婚禮浪漫而盛大,我被感動得不行,父母也很欣慰,看到我終於嫁出去了。
然後一個月後,誰也想不到,我把老公一紙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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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第一時間趕來,指著腦門罵我,是不是糊塗了,神經了,怎麼會有人把自己老公給告了。
此時他們根本沒有發現他們的兒子我的老公不在家了。
我告訴他們,老公三天了都沒有回家,電話打不通,簡訊也不回,還有我的銀行卡裏所有的存款一夜間被他轉空,我的公司現在也是空有架子,如果需要經濟周轉,就徹底垮了。
他這樣完全就是把我逼入絕境裏,我倒是想問問,是他神經還是我神經,好好過日子,他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他這樣我難道不能告他嗎?公婆聽了我的話,頓時啞口無言,我把他們送走,目前不想見到他們,然後聯繫人幫我調查清楚,為什麼我的老公要這麼狠心對我,他到底哪根筋搭錯了,再聯繫不到他人,我就要瘋了。
很快就有人幫我調查清楚了,我老公在我之前和一個女人好過,那女人是我的死對頭,她近年生意不好,把罪全怪我頭上,就想這麼一出來報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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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就是心甘情願為她賣力,假裝和我好,假裝和我結婚,再把我資產全移走,以後再由法律來判我們離婚。
我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現在人財兩空,我只能尋求法律保護了。這樣男人,就該遭天打雷劈,你們說對不對?
(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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