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麗麗,今年26歲,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我長得漂亮可愛,很多男人都追求過我,後來我還是選擇和老公在一起。
老公家境還不錯,我結婚後就當起了全職太太。在我們結婚一周年的時候我生下了我們兒子,婆婆高興壞了,給了我兩萬塊錢作為獎勵。在我坐月子期間小姑子突然提出來要結婚。
那段時間婆婆給我請了月嫂,說她要趕緊忙小姑子結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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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小姑子結婚的時候我沒有參加,不過老公知道我愛看熱鬧,就把婚禮現場拍給我看。
當我看到新郎的時候,趕緊將孩子交給月嫂,穿上衣服就去了婚禮現場。那個新郎不是別人正是我的前男友,當初我們都要準備結婚了,後來他被查出了直腸癌,我怕會拖累我,就和他離婚分手。
當初他出資買的房子因為寫我的名字,所以我把房子賣了就離開了。沒想到他竟然是我小姑子的老公,我趁著沒人打了他一巴掌,問他到底想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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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你拿了我的錢,還想問我幹什麼,你不知道那是我的救命錢嗎?你好狠心!”
他說他和小姑子結婚就是為了報復我,我氣壞了。他買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我賣它難道有錯嗎?大家說是不是?
參考來源:https://www.toutiao.com/i654268730059207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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