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7歲,結婚4年。我頭婚,妻二婚。 我16歲那年,父母駕車帶我郊遊時,父母車禍身亡。從此,我的人生發生了很大變化。 爺爺、奶奶及叔叔、嬸嬸瓜分了父母所有賠償費。當時,我雖然對他們恨之入骨,但因年齡小,且還要依附他們生活,也不敢吱聲。 事實上,寄人籬下的日子並不好過,相比父母的溫暖懷抱,爺爺、奶奶,叔叔、嬸嬸卻給予我太多刻薄。讓我的思想有些許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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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同齡人吃香的、喝辣的,我極其不平衡,所以,我經常趁家人不備,偷錢揮霍。為此,沒少挨他們痛駡,甚至被打過好幾次。 叔叔的孩子僅比我小4歲,但和我的待遇卻天壤之別,如果叔叔、嬸嬸那樣待我,我也就忍了,但是,爺爺、奶奶也如此。 因為惹不起大人,我就將所有憤怒發洩在叔叔兒子身上,經常慫恿我朋友對叔叔兒子各種刻薄。 我23歲時,交往了女朋友,帶女友回家,家人各種冷嘲熱諷,叔叔的兒子甚至當我女朋友面說,你就一個混混,還有資格娶媳婦?我拿起酒瓶,就朝叔叔兒子的頭砸去。 那廝頭破血流,縫了好幾針,而我卻因此住進監獄。
刑滿釋放後,因為我有‘汙點’,很多未婚姑娘都不願意和我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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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我要回了父母留給我的房子,並逼著爺爺他們將父母當年的賠償款連並這些年的利息一次性給我。 一開始,他們不願意,我就嚇唬他們:如果你們抵賴,我就把你們統統殺掉。 我拿著他們返還我的錢,變賣了房子,來到我現在生活的城市。 剛到一個陌生城市,無依無靠,但我深知,我必須先把事業做起來。 後來,工作穩定了,開始考慮婚姻大事。 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妻子。當時,她離婚剛半年。 關於我的過去,我都對她坦白了,她並不嫌棄我是一個曾有汙點的人,為此,我們很快結婚。 也或許這些年我一直在仇恨中長大;也或許這些年我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在妻面前,我時常脾氣暴躁和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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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和妻爭執後,我都非常後悔,曾不止一次的對妻說,希望你能對我多一些耐心,我一定能改好。但是,妻只要和我吵架,就跑她前夫家借宿。讓我難以接受。 妻每次給出的理由:她只是因為心情差,去看她的孩子。和她前夫之間絕對是清白的。 但是,妻的話我能信嗎? 我們總會在受挫時,怨恨別人對自己理解太少,事實上,我們在安然的時候,可曾考慮過別人的感受?人與人相處,應該是呼應的,憑嘛你時常自私還脾氣暴躁,還要你妻對你處處容忍? 曾經你受過很多苦,也曾在情感問題上屢次碰壁,如今,遇到一個願意接納你的女人,你應該對她好才是,又何必用你過去的各種遭遇做為擋箭牌,對她各種傷害呢? 何為自私,我的理解是,對方並不是你心動的人,只不過,她是你最無奈的抉擇。 捫心自問,你是因為愛你妻才和她結婚的,還是你只是遇到了一個願意和你結婚的女子,就草草成全了? 雖說,她吵架後,跑去前夫家借宿的行為不敢恭維,但是,我想,她要有三分奈何,也不會如此。 猜想一下你妻的背景:她父母應該不在她身邊;除了你,她最親的人也就剩兒子了。 給出的建議: 不要怨恨你妻和你爭吵後跑去他前夫家借宿,而是可憐一下無親投靠女人的悲壯。 遇事後,不要將所有的過錯都強加給別人,多想想自己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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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你暴脾氣和自私的方法當然有:從今起,真心的為你妻投入愛。 放下你年輕時的仇恨,用愛去嗬護你身邊的人,有些事確實需要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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