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標題,有父母問了,讓孩子為自己的選擇承擔結果,殘忍嗎?會破壞親子關係嗎? 不一定。 但是,父母喜歡替孩子承擔做錯事的後果,一定是不明智的。這不僅讓孩子失去了責任心,更讓他不會反省自己的錯誤,從而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相同的錯誤。 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需要承擔自己行為帶來的結果來學習“負責”。比如, 孩子不好好吃飯,後果是“餓肚子”,饑餓就提醒孩子,你要為自己的餓肚子負責。哪怕孩子仍是嘴硬,只要不是叛逆成型的孩子,下次為了避免挨餓,孩子還是會調整自己的行為,好好吃飯。
sponsored ads |
|
sponsored ads |
如果孩子不好好吃飯,過後父母照樣提供給孩子零食、牛奶,或者去開小灶,不讓孩子承擔“餓肚子”的後果,孩子則體會不到為“不好好吃飯”負責,他下次仍然會不好好吃飯。 再如,孩子早上賴床,結果是上學遲到“挨老師批評”,他需要為遲到負責。孩子賴床磨蹭,家長不斷的催促,唯恐孩子遲到…家長做這些就是在為孩子的 “遲到”負責。既然不必挨批,不必擔責,那孩子幹嘛還要早起,幹嘛還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呢?難道就因為畏懼哪一天父母不開心後的苛責?請自行分析,這種心理的落差,比第一次讓孩子自己承擔的後果,哪種傷更多。 為人父母者,容易心軟是人之常情。我們需要給孩子愛和自由,但在滿足了愛和自由的前提下,我們也需要讓孩子學習承擔。
sponsored ads |
|
sponsored ads |
我們要讓孩子學會兩件事:學會選擇,同時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兩者有必然關聯,如果只讓孩子選擇,而不必負責,總由家長收拾爛攤子,那麼孩子永遠學不會負責任。
其實很多家長都發現了自己孩子這樣一個問題——出什麼差錯都不想想自己的問題,總是責怪別人。 這就是從小沒有為自己的過失承擔結果所帶來的“副作用”。 這些媽媽,往往很早就察覺了給孩子立規則很好很必要,但為什麼遲遲沒有付諸行動,即便有行動最終難以堅持呢,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一、唯恐傷了孩子 覺得讓孩子承擔結果很“殘忍”, 擔心孩子會受到傷害。所以家長在執行時就是“乾打雷,不下雨”,孩子屢次看到“雷聲”之後並沒“下雨”,他便不畏懼“雷聲”了。 二、 擔心失去孩子的愛。 還有媽媽產生這樣的質疑: 讓孩子遵守約定會不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是不是要放棄原則,維護母子關係? 這樣並不會傷害孩子,孩子目前不能接受家長的拒絕,可能是因為此前他用過同類似的方法,對家長的拒絕表示生氣,家長最終妥協了。
sponsored ads |
|
sponsored ads |
所以,他繼續用這樣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願望。 融洽的親子關係不是靠家長討好孩子來維護,家長和孩子應該彼此尊重,任何一方高高在上,將另一方壓在底下,都是失衡的親子關係。 讓孩子承擔結果是孩子學會負責的必要手段,從未承擔結果的孩子永遠學不會負責。做父母的眼光要長遠一點,不要僅僅看到眼前,要看到更遠的未來。比如,一個4歲的孩子只顧自己,不顧別人,那他25歲的時候可能缺少朋友,職場不順;一個6歲的孩子書包讓大人背,那他27歲的時候可能成為啃老族,難以負責自己的人生……孩子做錯事,自己承擔結果,學會自我反省,將來就會很少犯同樣的錯誤。 本文係父母課堂原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