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生病去世以後,我就帶著女兒會娘家常住了。因為我娘家在縣郊,是一個五層樓的小獨棟。
我回去住自然是有房間睡的,我媽媽心疼我,就讓我回家,跟她也有一個伴,她也能幫我照顧孩子。
本來我是想著,我工作日就住在娘家,周末了帶女兒回自己家裡的,也要讓女兒回家看看,知道自己是有家的。
只是,我去了媽媽家裡才發現,原來這已經不是我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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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做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雖然,我媽媽告訴過我,不管我多大,哪怕有了自己的孩子甚至孫子,也永遠都是媽媽的孩子。
但是,我知道總有一些人,在他們的心裡,是不一樣的。他們認為我嫁人了,再回去,就是回去跟他們強東西了。
就比如說,我的弟媳婦,我回去的時候,雖然當著媽媽的麵,她說了一堆客套話,說什麼以後只管回來,把娘家當做自己的家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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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到她那個眼神,我才真正體會她說的那句:把娘家當做自己家,那是什麼樣的一種意思。
那種防備的眼神,赤裸裸地就像是在保護著自己的小雞仔的老母雞,看老鷹的眼神。
見她那個樣子,我也就沒有了住娘家的心思了。隨便跟我媽媽說了一個理由,就搬了回去。就算是看到老公的遺像會難過也無所謂了,畢竟還是要住自己的家輕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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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讓女兒有寄人籬下的困擾,那樣怎麼對得起我去世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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