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個會放手讓孩子自己嘗試、也鼓勵她自己解決問題的媽媽。小至自己轉開優酪乳瓶蓋,大至自己搭電梯下樓丟垃圾,只要她想做,我都讓她試試看。當孩子跌倒時我忍著不出聲,當孩子失敗時我不落井下石,我希望她不害怕挑戰。女兒三歲時,我們到美國開露營車旅行,有次她把我反鎖在車外,卻又不會把鎖打開,當時我冒著大雨在外頭對她信心喊話,最後她成功打開一道小窗戶,把鑰匙交給我,開門後,我緊緊抱著她,深深感動著因為我相信她,所以她做到了! 為什麼我會成為這種媽媽呢? 因為從小到大,無論我想做甚麼,大人總是說:「妳做不到!」 或許他們自以為這是「激將法」,因此經常潑我冷水,而天生反骨不服輸的我,的確也被激到了。然而,我的內心卻是充滿怨念,咬牙切齒地想著:為什麼這麼不相信我的能力?後來,我透過許多閱讀,慢慢消化掉對此類教養方式的不滿。當了媽媽以後,我的教養方式幾乎是對過去的反動,而「妳做得到!」自然成為很重要的一個關鍵句。我深深瞭解,孩子需要被信任,因為當自尊被貶抑、能力不被信任,「妳做不到!」這類激將法用在不同個性的孩子身上,也許她就真的就做不到了。 看了《我做得到!為婦女爭取選舉權的以斯帖.莫裡斯》這本小故事,我在她身上看到女兒與我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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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跟在媽媽旁邊觀察,對她來說,大人做著泡茶、縫紉等動作看似艱難,但她想證明自己做得到。這不正是女兒每天向我展現的精神嗎?六歲的以斯帖想學泡茶、八歲想學縫紉、十一歲時媽媽過世她學著勇敢、十九歲靠自己的力量賺錢、二十八歲獨自帶著兒子搬到陌生之州展開新生活,每當旁人告訴她「妳還太小」、「妳沒辦法」、「妳做不到」時,她想也不想,立刻證明自己辦得到。在十九世紀婦女尚無選舉權的時代,她憑藉著不服輸的性格,促使懷俄明議會通過婦女擁有選舉權的法案,使懷俄明成為美國第一個婦女享有選舉權之地區,其後,她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官,而即便當上了法官,在她第一次投票時,她先生仍認為女人不應投票,試圖指導她該選甚麼樣的候選人,但以斯帖斷然阻止他的多事,因為她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如果我小時候能讀到這樣的故事,或許能早一點激勵我,而三十年後的今天,我仍舊經常聽到大人們對孩子說:「你不會啦!妳做不到啦!」。我們無法改變別人,但是我們能為孩子儲存「我做得到!」的正面能量,以斯帖.莫裡斯提供絕佳的範例,當大家都說「妳做不到」時,我們仍要堅信「我做得到!」! 懷抱一個夢想,然後相信自己、勇敢去做。 唯有相信自己做得到,我們才能做得到。這樣的自信,就是從日常生活大小事中慢慢建立,而這樣一本書,正是激勵孩子無視他人的否定,向世人證明能力,充滿向上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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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由【Jaguar 小姐】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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