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全面放開,許多有誌青年們走在了要二胎的路上,可是還有一些人要個二胎都很困難,還要排隊。 小編最近聽說了一條好多單位都有的不成文規定:生孩子要排隊。事情是這樣的:小編朋友的姐姐是某醫院醫務人員,27歲,結婚一年多了,最近犯愁,因為發現自己懷孕一個月了,可是醫院有個不成文規定,生孩子要和科室裡的女性同事排好隊,不能隨便懷孕,否則會面臨打胎或者被辭退。且不說打胎對母親身體的傷害,對小生命的扼殺,就是公婆方面也是難以說服,留下孩子,就可能被辭退,丟掉打拚來的工作。  從法律角度看,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婦女有生育和不生育的權利。第23條,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製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勞動法》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孕產期婦女實行特殊勞動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單位讓職工生孩子排隊確實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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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單位角度,紮堆生孩子確實會影響工作,尤其是醫院以及其他女性職工居多的單位,使得工作沒法順利開展。 “大家紮堆生,到時候集體休產假,工作沒法開展,工作怎麼進行,排隊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從個人角度,做母親是每個女人的願望,也是基本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何此時又不平等了呢? “現在二孩政策都放開了,一胎還得等啊等”許多適齡女職員抱怨,“雖然單位領導說,生二胎的讓著要一胎的,可是要二胎的同事畢竟歲數稍大,靠後排隊的話,又怕懷不上二胎,總之,在現實操作中,問題重重。” “現在城市女性結婚本來偏晚,婚後抓緊要孩子,也是各方面的考慮。”  小編角度,作為天秤座的小編有選擇困難症,最害怕站隊。假如支持排隊,好多人一胎就沒得生,怎麼相應國家“經濟搞上去,人口跟上來”的號召;支持不排隊的話,趕上個豬年紮堆,單位也沒法兒貢獻GDP。就算排好了生娃隊,用的TT質量不過關,懷上了腫麼辦?也是操碎了心。 小編不表達意見,只做觀點的搬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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