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學生到學校去當實習老師,回來很感慨的分享,覺得現在的孩子很難教。案例是,有個學生做錯事時很快的說了“對不起”,但當她要求那位學生收拾善後時,那位學生居然很不高興的回她“我都已經說對不起了,你還要我怎樣?”讓她非常錯愕。
這讓我想起半年前的一個經驗,那天約莫是假日,我和家人到餐廳吃火鍋,隔壁桌的孩子吵鬧不休,不一會兒,兩個孩子還離開桌子互相推打,推著推著可能一時失手,把我們這桌的火鍋菜盤推倒在地,還好是塑膠盤子,沒摔破,但菜掉了一地。孩子的父母看到了,立刻大聲訓斥孩子,要求孩子道歉,兩個孩子說了“對不起”,然後他們就回座位去了。我開始跟兒子一起蹲下來撿菜,邊撿邊抬頭看到那兩個孩子正在看我們,我問他們“你們要不要來幫忙?”兩個孩子愣了一下,較大的孩子回答“可是我們已經說過對不起了。”較小的孩子則轉過頭去看媽媽,他媽媽看了我們一眼,說“眞的很不好意思哦!”然後叫兩個孩子坐好,開始嚴正的對孩子講道理,說了包括不應該亂跑、要尊重別人、不應該影響到別人、做錯事要說對不起……就這樣,一直到我和兒子把地上的菜葉撿好,並有服務生過來清理為止,隔壁桌就邊看著我們收拾邊訓斥孩子,但沒有一個人過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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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的實習學生遇到的那位“我已經說對不起了,否則你還要怎樣?”的孩子,當他更小的時候,接受的教養方式大概就是這種“說對不起加說理”的管教方式,而這種管教方式顯然是有問題的。
光打罵和光說理都不對
近幾年,隨著少子化和父母教育程度升高,我觀察到一個現象,父母們愈來愈不用打罵的方式教孩子,而傾向於用“講道理”的方式處理孩子的犯錯行為。標準的模式是,當孩子做錯事時,先要求孩子要說“對不起”,然後很仔細的告訴孩子他錯在哪裏,為什麼這樣做不對,當孩子道了歉,也表示理解及同意父母的說理時,這個管教就結束了。
但是這整個過程中,缺少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年幼的孩子因為經驗不足,原本就很容易犯錯,重要的是,當他做錯事的時候,父母如何回應他,將影響下一次他犯錯時的反應。如果父母在孩子做錯事時用打罵的方式回應,孩子整個感受的焦點將是自己的恐懼,很難去對事件本身進行反省;但是,如果孩子做錯事時,父母就是要求他道歉,並不斷的講道理,孩子學到的是,我做錯事只要說“對不起”再被叨唸一番,其實就沒我的事了。比較這兩種管教方式誰也不比誰高明,因為同樣都沒有達到管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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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為犯錯行為負責
孩子做錯事,父母管教重點應該是讓孩子體認到他做的事造成什麼後果,更重要的是,他必須為這件事的後果負起責任。例如,孩子因為邊吃邊玩而打翻了碗盤,父母不必大發雷霆,但要讓孩子負責把打翻的東西收拾幹淨:教他收,盯著他收,不收完不可以去做其他任何的事,堅持到底直到他清理完畢為止,下次他就會知道,吃東西要好好吃,否則要收很久。
又例如,孩子把別人的玩具弄壞了,父母不必生氣打罵,但要讓他補償對方,用自己心愛的玩具去賠,下次他就會知道,玩別人的玩具要小心愛惜,否則會換來讓自己心痛的代價。如果是不可補償的狀況,例如孩子把別的小朋友弄傷了,則帶著他去看別人流血的傷口,讓他看受傷的小朋友接受治療的過程,讓他看見他是如何造成了別人的痛苦,如果受傷的小朋友需要協助,盡量讓孩子動手幫忙。之後父母可以說些道理,但不是訓斥,只要真心懇切的讓孩子知道,他這樣做讓父母覺得很難過,以後要怎麼做會更好一些。
不必打罵,不必過度說理,重點是要讓孩子有真實的體驗,真真切切的體驗到為什麼我不要再做這樣的事,因為我要付出代價,因為我造成了傷害,因為做錯事,從來都不是說“對不起”就了事。
我們常說,教養孩子要認知、情感、行為三管齊下,因此,管教絕不是講理就好,還要有情感的體驗和讓孩子負起責任的行動。說“對不起”就算了嗎?親愛的孩子,可沒這回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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