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組遊客被懲罰“恥辱之行”的照片流傳了開來,因涉嫌在印尼的吉利群島偷竊,兩名身分不明的西方遊客被掛上牌子遊街示眾。
根據英國BBC報導,一個外國男人和金髮女人一起在軍警圍繞下遊街,兩名外國遊客脖子上用繩子掛了一個紙板。
板子上寫著:「我是個小偷,不要和我犯一樣的錯...!!!」當天的目擊者告訴BBC,那對外國人被監視攝影機抓到偷腳踏車,他們罪證確鑿。然而無法確定他們是否有向警方辯駁的機會。
在吉利群島犯罪就要遊街的傳統已經持續了很多年,雖然它的確切起源年份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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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組照片出現在社交媒體後,臉書上也引起廣大討論,最多人想問:什麼是“恥辱之行(walk of shame)”?
西努沙登加拉省旅遊局的負責人,Fauzal末告訴記者,那些在吉利島確定有犯罪的人需要接受“羞辱之行”的懲罰,這也是當地居民和警察的共識。
吉利群島(Gili Air)是印尼龍目的一個群島。每個島上有幾個小度假村。大多數當地居民住在島上的丘陵內部。由於當地禁止汽車和機車通行,所以運輸的首選方法是騎自行車或馬車。
不同於巴厘島從世界各地吸引了眾多遊客,距離巴厘島東邊40公裏的吉利群島比巴厘島要小得多,治安也比較好。
「由於島上沒有一直駐守的警察,因此對於竊賊,我們有自己的一套逞罰。如果被抓到偷竊,他或她會被罰“羞恥之行”之後犯人未來幾年都被禁止再次登島。」旅遊局負責人Fauzal表示,「這是讓來的外國人知道,他們不能到陌生的地方就為所欲為。」
「我從來沒有聽過被判羞恥散步的嫌犯裡,有人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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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uzal先生認為遊街會讓島上的犯罪率降低,也因此比附近的巴厘島治安更好。
他補充說,大多數掛牌遊街的是當地居民,但也有一些外國遊客喝醉偷搶或“不得不偷錢”,因為他們已經把旅費給花完。
目前尚不清楚遊街是否有任何正式的法律依據,但被告通常選擇遊街來避免更嚴重的製裁,一些專家認為,這種讓人尷尬的做法比罰錢或法律製裁還要有效。
這種羞恥play難免讓人想到《冰與火之歌》的精典橋段...
到了別國本來就要入境隨俗,更何況當然要遵守當地法律,新加坡甚至還有鞭刑呢。不過也有人說,就算是無辜的人搞不好也會選擇公開羞辱而不是麵對印尼司法係統(印尼司法以貪汙腐敗及缺乏收費透明度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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