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林奕含事件發生之後,台灣許多補習班狼師的事件連續被揭發,導致全台灣無論是家長還是補教業都人心惶惶。近日又有一位補習班老師用與國中女生交往的名義發生了4次性行為,被法官判決應賠償學生家長80萬元。
▼根據一名由中國嫁來台灣的單親媽媽指控,她省吃儉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讓就讀國中的女兒與2010年間進入補習班接受更完善的教育,沒想到一名「陳姓的數學老師」卻誘拐她女兒,用交往的名義與女兒發生了4次性關係,事後還狡辯且質疑她的教養方式,毫無悔意的行為讓這名單親媽媽怒告他求償。
▼陳男被捕時辯稱少女對於性行為的時間和地點說詞反復,且日記記錄的經過可能是自己幻想出來的,不能當做證據。不過經過調查之後發現陳男曾經送過卡片等禮物給少女,上麵的署名是「哇係北鼻」和「老公公」,還曾傳簡訊給少女表示「我們在一起500天了」、「每次都想強暴你、抱著你睡更舒服、可以抱你親你、可以生北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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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少女對於陳男利用午休時間將她載回家性侵的經過說詞一致,且兩人並無冤仇,判斷沒有誣陷的動機。於是陳男在經過一審被判無罪之後,終於在二審改判有罪,需賠償少女家屬80萬元。
沒想到台灣的補教業狼師竟然那麼多,這些還只是浮上檯麵的,檯麵下還有許多受害者因為害怕而不敢出來指證。現代的家長經常因為工作忙碌而將孩子放在補習班以為這樣會比較安全,沒想到補習班原來也有那麼多不能說的秘密,希望這些受害者能夠勇敢站出來指證那些狼師,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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