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跟我在店裡做」正宮這樣怒嗆小三!女友們跟他拉扯成一團!最後男方竟慘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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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天跟我在店裡做」正宮這樣怒嗆小三!女友們跟他拉扯成一團!最後男方竟慘遭…… 觀看人數:91  

 

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在士林區開了一間早餐店,今年7月間下午,李男和丁姓女友在店內爭吵,好巧不巧,李男的鍾姓女友也到店內找李男,見兩人拉拉扯扯,鍾女質問李男「她是誰?」李男沒有正面回答,丁女故意嗆:「他每天和我在店裡做O」,鍾女憤而上前打李男,丁女也衝上去,三人拉扯成一團,李男挨打後還去警局報案稱遭女友們「扒光」。

後來李男撤回對丁女的傷害罪告訴,因撤告效力及於鍾女,士林地檢署將兩女皆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李男指控,他和兩女之間有感情糾紛,不料竟遭兩女痛打,他被打到臉部、身上多處擦傷和瘀青,連衣服都被扯破、扒光,兩女還搶走他的機車鑰匙,不讓他離開,他因此怒告兩女涉犯強製、傷害罪。

但丁女供稱,鍾女是李男的前女友,她才是李男的現任正牌女友,兩人常因感情事吵架;鍾女也堅稱自己才是李男的現任女友,只因被丁女激怒,才上前痛打李男。

但李男提告後沒多久,就撤回對丁女的傷害罪告訴,撤告效力及於鍾女。至於李男控告2女觸犯公訴罪的強製罪,檢察官認為,兩女是為了毆打李男,才不讓李男離開,而非妨害李男行使權利,因此強製罪部分也將兩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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