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非要孩子做到分享呢? 每一件物品,孩子體驗過擁有之後,才感知到它的珍貴,知道珍貴再願意分享,才具價值!大人尚且不能分享出自己最珍視的物件,為何要強迫孩子違背自己的內心意願去做一個被人認為是“好孩子”的行為?僅通過這樣的外在表現去判定一個孩子是好是壞,我們是不是武斷了?對孩子太不公了? 孩子的成長道路中,“分享”是重要的一課,幾乎成為所有家長和老師的重點教育之一。很多時候,特別是在公眾場合裏,孩子是否能做到大方給予,直接成為或熟悉或陌生的人對他貼上“好孩子”、“壞孩子”標簽。 諾諾三周歲了,暑假裏,我帶他到了上海科技館,這也是自他出生以後最遠的行程。科技館的彩虹兒童樂園,諾諾玩得很開心。因為是暑假,到此遊玩的孩子很多,所有體驗項目的前面都擠滿了人,我們只能見縫插針地體驗一番。 在插取熒光棒的洞洞墻前,諾諾被吸引住了,在自己的一方角落裏開始布局。來玩這個項目的孩子大人一茬一波流動,家長們都指導著孩子如何如何擺出具體的圖形。我看著諾諾把熒光棒一根一根排隊插著,漸漸地延生接壤到了附近一個孩子的“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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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公共的項目裏,熒光棒不是私有的歸屬物,旁邊的孩子自然而然地拔出了諾諾新插的熒光棒補充到自己的圖形。我沒有做聲,但是我有些擔心。三周歲的諾諾正是在秩序的建立期,對物品的歸屬感很強。開始玩這個項目前,去哪拔熒光棒他猶疑過,看我點頭同意,他才就近從沒有人布局的圖形上一根根拔出。同樣,在他的思維意識裏,自己布局的圖形,也不容別人侵犯。 在被拔取了幾根之後,諾諾終於發現自己的圖形被破壞,也發現了正破壞圖形的人。幾乎是在第一時間,他用手護住了即將被拔掉的又一根熒光棒,兩個小朋友矛盾瞬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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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小護不了自己的心愛之物,諾諾著急地哭起來。哭或者是他尋求解決的一種方式,也是他發泄內心的一份委屈。我猜想他的內心中一定是認為自己沒有搶別人的玩具,同樣別的小朋友也不能搶他的。
瞬間,我能感受到身邊家長們投過來的異樣目光,也聽到身邊有大孩子的鄙夷之聲:“就知道哭,煩死了!”包括與諾諾產生矛盾的孩子家長,從頭到腳一直旁觀著,不阻止,不勸導。在這一刻,我內心其實很糾結,從事情的起因來講,不是諾諾的過失,但是諾諾的哭聲,以及護棒的行為,反而讓身邊的家長們都認為他是一個自私的孩子,一個沒有教養的孩子。 如果我沒有留心看到整件事情的發生起源,我或者會按照常規的處理方式,嚴厲斥責製止哭鬧,甚至將孩子強行帶出場,在公眾場合中以示我是一個有著教育尺度的家長。事實上,當諾諾哭聲驟然響起時,以及堅持要回“自己”的熒光棒時,我也很難堪,甚至覺得自己是一個失敗的家長,沒有辦法在公眾場合讓孩子做大大方給予。 “寶貝,我們不跟別人搶!”與諾諾引起爭端的那位孩子家長,看我沒有竭力喝止,帶著幾分生氣訓斥自己的孩子。 看著諾諾委屈的眼淚,感受著身邊人的誤解目光,我在心軟的同時決定自私一次,給自己的孩子一份理解。 我蹲下身,冷靜地告訴諾諾兩個選擇:一、如果繼續哭,馬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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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不哭,繼續玩。 孩子的自我調節能力遠超過我們成人,很快,他又專心投入到他自己的圖形布局中。 我默默在他背後看著,一份感同身受湧上心頭:生活中、工作中,我們也時常遭遇不公,事實與結論的不一致,哪怕努力爭取辯駁,在規則面前有時候我們也只能忍氣吞聲。這樣的時候,我們內心最渴望的就是有親人朋友的開導、勸解。 雖然諾諾還是個孩子,但他今天的遭遇,與我們成人的世界又相差幾分?這個社會用規則告訴他什麼是生存環境。他們用超乎成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自我恢復能力努力適應這個社會的變化。如果我們作為他最親的親人,都不能理解他,反而再去訓斥他,那麼他的心裏將多受傷? 我在想,久而久之,孩子一旦碰到矛盾與問題,會不會變得沒有主意,束手無策,不會爭取,逃避呢?如果長此以往,在他的性格成因裏,將是多麼大的一塊損失。 我靜靜地思考著,看諾諾擺出長長的一串熒光棒,興致勃勃地告訴我:“媽媽,我做了鋼琴,叮咚叮咚,我們一起彈吧!”說著,他的兩只小手歡快地在“琴面”上彈奏,看得出,他對自己作品滿意至極,沉浸在自己的愉悅世界裏。 我的內心再一次觸動,我慶幸自己沒有粗暴地帶他離場,原來他一根根布局熒光棒導致與身邊小朋友圖形的接壤,並不是有意侵占,而是沉浸在自己的設計規劃中。如果剛才那一刻,我厲聲訓斥,非但讓他委屈至極,並且破壞了他那麼美好的想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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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配合著諾諾,在他定製的鋼琴上彈奏。 身邊又有新的小朋友過來玩耍,原來那個位置換了一個比諾諾大一兩歲的小男孩。小男孩在自言自語:“我想要橘黃色的熒光棒!” 誰也沒有要求諾諾怎麼做,諾諾聞言自主拔取出橘黃色的熒光棒主動遞給了小哥哥。小哥哥一下子沒反應過來,確定是小弟弟主動給的,接受之後,有禮貌地說了一句“謝謝!”得到小哥哥的肯定以後,諾諾更加積極地將自己圖形中的,以及就近圖形中的橘黃色熒光棒一根根拔取出來遞給小哥哥。兩個陌生的小夥伴之間和諧地、默契地配合玩著。 看著這一幕,我更慶幸之前自己的處理方式,雖然那一刻決定做一個自私的媽媽,但內心還是隱約有一份擔憂,但是現在,我的憂慮消除了,孩子的自主表現告訴:他並不是個自私的孩子!沒有比這更珍貴的了。 與人相處,合則聚,不合則散。我們都希望彼此是誌同道合,和氣一團。孩子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感受體驗,選擇自己喜歡的人相處。 我記得曾看到過這麼一篇印象深刻的文章,大意就是:為什麼非要孩子做到分享呢?每一件物品,孩子體驗過擁有之後,才感知到它的珍貴,知道珍貴再願意分享,才具價值!大人尚且不能分享出自己最珍視的物件,為何要強迫孩子違背自己的內心意願去做一個被人認為是“好孩子”的行為?僅通過這樣的外在表現去判定一個孩子是好是壞,我們是不是武斷了?對孩子太不公了? 我再回想在科技館的這一幕,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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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長,我們習慣了用自己的強勢地位,用自己的行為處事去解決孩子的矛盾。特別是看到孩子哭鬧,就理所當然地以為他無理取鬧,不問為什麼就去製止事件繼續發生,用堵的方式,為自己減少麻煩。如果不是原則性的錯誤,我們作為家長,是不是可以“蹲下來”,多聽聽孩子的聲音,多一份感同身受,多一份耐心,必要的時候做一個“自私”的媽媽,你會恍然發現:其實很多事情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糟糕,其實我們的孩子還是純真可愛的,讓身旁人那些所謂的“標簽”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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