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聚會,晚上10點多,我看到王老師已經無法坐地鐵了,於是跟他說不如我開車送他。
他說:「你有點繞遠啊,不麻煩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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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你知道嗎,好的人脈關係都是互相麻煩出來的。
」 他一聽這話,立馬釋然了,大大咧咧地坐上我的車:「OK,拉我去承德。
」 於是,我們就成了相互「麻煩」的朋友。
這個觀點不是源自我,而是另有高人。
它被人稱為「富蘭克林效應」,因為美國國父富蘭克林的一段軼事:
有一次,他很想與賓夕法尼亞州立法院一個議員合作,但這個議員是個難纏的鐵石心腸的人物。
如果你是富蘭克林,你會如何處理?看看那個議員有什麼需求?找個中間人?還是「不打不相識」跟他幹一架?富蘭克林用了另外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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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這個議員的私人藏書中有一本絕版的稀世圖書,於是就詢問議員是否能把那本書借給他看兩天。
議員同意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正如富蘭克林所描寫的:「當我們再次見面時,他對我說話了(他以前從來沒有這麼做過),而且很有禮貌。
後來,他還向我表明他隨時願意為我效勞。
」 富蘭克林把他借書所帶來的成功歸結為一條簡單的原則:「曾經幫過你一次忙的人會比那些你幫助過的人更願意再幫你一次忙。
」換句話說,要使某個人喜歡你,那就請他幫你一個忙。
富蘭克林效應的原因也很容易理解。
人們願意幫助自己喜歡的人,當請求對方幫忙時,你在給對方一個暗示:「我就是你喜歡的人啊。
」於是,對方就被催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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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倆也就成了小夥伴…… 不過,當看到這個振奮人心的喜訊時,有的朋友就會想:原來麻煩別人也能交人脈啊?那太好了。
我要買輛車,管人借個十幾萬,不但能開個好車,還能交個人脈,還省好多錢,真是一石三鳥啊。
這是一個很錯誤的想法。
你把這個麻煩拋出去,那就真的是個麻煩了。
別人不會因為這個忙而跟你成為朋友。
他們的回應是:「藥別停。
」 因此,我們要知道什麼樣的忙是可以請求別人幫的。
首先,這個忙不會給對方造成真的大麻煩。
否則對方會馬上建立防禦:你小子到底想從我這兒得到什麼? 其次,儘量不要涉及金錢這樣的利益關係。
人脈更多是一種個人感情,一旦牽扯可以精打細算的利益,就會變成勞資、僱傭、購買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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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真的有利益關係,那也最好不要將這種幫忙看作是搭接人脈,而把它看作一個契約。
最後,一定要及時還。
人際關係的核心行動是「來往」。
《圍城》裡講最好的談戀愛的方式是「借書」,因為有借就有還,這樣就有了「來往」,一來二往就曖昧了。
建立人際網路的方式同樣如此:你麻煩了朋友一次,算是借了一個人情,人情總要還的,當下次再還的時候,關係就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