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歲,在一家科技公司已經幹了4年了,薪酬還行。對於一個走出農村、踏進城市的人來說,我已經很滿足了。但是,我的婚姻問題卻一直沒有進展。直到去年……
去年在朋友聚會的時候,我認識了一位女士,當時互有好感,我用心追求後,她成了我的女友。她人很漂亮,很有氣質,知道我是農村來的,卻並不嫌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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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滿意。
年底時候,我們開始商討婚事。作為農村人,我很自卑,主要是金錢的問題。我知道城市女孩都很現實,結婚要求很高。無房無車?免談!
但我想錯了,讓我驚奇的是,女友家人什麼都不要:不要房子,不要車子,不要存款,甚至不要彩禮!我覺得天上掉下了餡餅,就砸在了我的頭上。
更讓我吃驚的是,他們還承諾結婚時,陪嫁26萬!其中10萬讓我買車,剩下的添著買房付首付。我熱淚盈眶,心底無比幸福。
但是,他們卻提出了一個條件,讓我好好考慮。女友父母有三個女兒,沒有兒子,大女兒跟二女兒已經嫁人了,女友是最小的女兒。他們的意思,就是讓我入贅,做上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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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想比較開放,覺得沒有什麼。我很喜歡女友,想跟她過一輩子,而更重要的,跟她結婚,我不但能不花錢,還能得到不少的錢財物品。這也是我在考慮的現實問題。
但是,我父母,卻堅決不同意。我的哥哥已經結婚,孩子都三歲了,他們跟我父母住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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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著父母有哥哥照顧,可父母卻覺得我去做上門女婿,是件很丟人的事情,有辱家門。
我想跟女友結婚,可我父母卻反對,揚言不聽他們的話,就要跟我斷絕關係。思前想後,我左右為難,麵對兩難選擇,真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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