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
很多女人離婚了都不想再找男人了,我再婚之後真的後悔了。老公再婚只為兩件事,估計男人再婚的目的也差不對吧!還是先來說說我的情況吧!
我離婚差不多8年,所以找男人再婚是因為前夫離家出走,沒有給我留一分錢的家產。後來,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因為男人在離家之前,把房子和車都賣了。當時,我為啥同意賣唯一的住房,就是因為,他向我承諾:兩年內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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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賠得一塌糊塗,連借來的錢也賠了進去。最後,各路債主紛紛上門討債,無奈的他只好逃之夭夭。
我和孩子靠租房度日,房租、生活費和孩子念書的費用,成為我每天都麵對的最頭疼的事情。為了早點結束租房的日子,我選擇了再婚。
老公的前妻是患肺癌去世的,在給妻子治病的五年間,經歷了2次大手術,花光了全部積蓄,最後人財兩空。
老公在經歷了3年的喪妻之痛之後,決定再婚。再婚前,由於不會做飯,他幾乎天天去飯店吃,自己洗衣服,還掉過淚,覺得自己命太苦。
在一個朋友的撮合下,我和老公相識了。我們結婚之後,我洗衣做飯照顧他,他這個人屬於生活不能自理型的,等我伺候,廁所沒紙了,都不能放一卷,是油瓶子倒都不扶起來的主。
等我伺候,一分錢捨不得給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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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免費保姆。至於有沒有愛,我覺得中國式的婚姻很少有愛,都是湊合。
我只想早點結束租房的日子,因為我買不起房,生活成本太高,找個男人起碼有房,我和孩子不用總搬家。
我這裡男人二婚,基本都給女人生活費。我就問老公,別的女人再婚,女人都管老公要生活費(這生活費不參與家裡過日子,由女人支配,再婚女人把這錢給自己孩子攢起來),我的生活費你給多錢?
老公驚訝地說,你事先都沒提這事,如果你提出給生活費,我不一定選擇和你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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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怪我沒有經驗,事先沒提,那好,不要了!
老公說 ,我們這樣,我負責家裡的開銷,你負責家務,這樣行了吧!
行!就這麼定了。
老公負責買菜,但是我有時也買菜;我負責家務,無論我多忙,老公都一手不伸,還總抱怨自己累。一次,他抱怨買菜太累,還不知道買啥。
我說:那你把你工資卡和密碼給我,我買菜,你看怎麼樣?
老公立馬閉嘴!其實,他工資4500多元,就是把錢看得太重了!
男人無論多大歲數,都有性的需求,女人就不一樣了,女人可有可無,這就是女人離婚可以一輩子不嫁、男人離婚或死老婆必須找女人的原因了。
老公平時對我連個擁抱、接吻都沒有。如果需要我的時候,前戲沒有,直奔主題。我看出來了,老公再婚的真實目的就是為了找一個免費保姆和性奴。
有時候,和妹妹逛街,妹妹給妹夫買衣服,我也給老公買。買完之後,我就後悔了。妹夫的工資卡一直在妹妹手裡,妹妹當然得給他買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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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就不一樣了,老公的工資卡從來都沒交給過我。他總抱怨買菜太累的時候,我就說,把工資卡和密碼給我,我管買菜,他立馬沒電,他把錢看得很緊!
可氣的是,我買完衣服送給他,他連句暖心的話都沒有。起碼說句謝謝也行啊!
現在,我也學乖了,一件不給他買。他也沒給我買過一件衣服。這就是原配和不是原配的區別吧!
二婚男人都患得患失,他給他女兒攢錢,我給我女兒攢錢,不肯為對方多花一分錢。
所以,女人如果有房子住,有不菲的收入,不要輕易再婚,因為男人只想找一個保姆和性奴。
也許我的觀點偏激,但我看到身邊多數男人都這樣,不想付出,只是索取,再婚就淪為免費保姆。繼續歡迎大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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