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歡,35歲,有過一段婚姻,但是我很少提起,因為那是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前夫家在農村,從小過著很清苦,金錢權利對他誘惑很大,導致後麵他走上不法道路,誤入傳銷還做了傳銷頭目,害了很多人,家裡的錢都被他弄沒了,差點把我也給騙進去,我及時提出離婚。
那時候他已經有點瘋狂的感覺,我怕他找來,就跑到另外一個城市,斷絕了所有朋友信息來往,過了一陣子驚心吊膽的生活,看到一條新聞報道,說警方查獲一起傳銷案,我看到了他的名字,被判八年牢獄改造。
我這才鬆了口氣,同時為他感到可惜,他成績優秀,頭腦也很聰明,如果用在正道上,估計會有所作為,可惜了。
三年後我重新結婚,現任老公並不介意我的過去,我們在一起很幸福,現在孩子都2歲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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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我生日,老公在一家餐廳裏預訂桌為我慶祝,晚上我們就一起過去。
沒想到竟在那裡看到前夫,我當時還以為自己看錯了,他也看到我,我趕緊低頭,假裝不認識。
這頓飯吃得我很忐忑,生怕他找過來,所以吃得很快,催促老公也快點吃,他不明所以,不過還是聽我的話,老公出去接了個電話,我叫來服務員結賬,他把我卡拿過去,不一會兒就送回來,微笑著說,已經有人幫您付過了,這是他給您的字條,請您一併收好。
卡和字條拿過來,我傻了,上麵竟是前夫的字跡,他說他一年前出來了,他決定重新開始,現在的日子挺滿足的,知道今天是我生日,他祝我生日快樂,這頓飯是他欠我,同時也祝我幸福。
老公進來之前,我把字條揉碎丟了,然後收拾東西一起就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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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後,我心情無比輕鬆,總覺得落下一塊石頭,他祝我幸福,那我也祝他幸福吧。所以人呀,一定要抵住誘惑,不然很容易就走偏了。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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