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2000年的時候結的婚,第二年就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後來村裡的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丈夫也隨著一起去了,但是我沒想到,他這一去,就是八年的時間!
丈夫走後,家裡只留下了我和一個瘸腿的婆婆,婆婆身有殘疾不能幹活,甚至吃穿都還需要我來伺候,而剛出生的女兒更是需要我的嗬護,自那開始,我成了全村婆婆羨慕的那種兒媳婦,家裡的農活我自己幹完,去地裡就把女兒背上,到了吃飯時間再背著女兒回來給婆婆做飯。剛開始的一年,丈夫每個月都還會寄錢過來,那時候我們村裡還沒有電話,他都是把錢裝在信封裡,每次收到他的來信的時候,我們全家就像過年一樣。
丈夫沒什麼文化,嘴也笨,字也不會寫幾個,每次來的信就是:我很好,你們也要好好的,有困難跟我說,美芬(我的名字)辛苦了!雖然短短的幾句話,但是也是我在這個家能堅持下去的動力,農村女人不就是這樣嗎?嫁了人就一輩子都是人家的了。
可是我沒有想到,那次過年他回來一次之後,竟是我最後一次見他,03年的6月份,跟他一起在外打工的工友寫信回來說我丈夫在一次吃過晚飯後,跟著一個大老闆走了,去發大財了!這消息讓我聽得雲裡霧裡,有大老闆帶他去發財那是好事啊!可是也從此之後我們家再也沒有收過丈夫的信。
在以後八年的時間裡,我沒有停止過去找他,每次都交代了鄰居幫我照看下孩子和婆婆,自己去丈夫曾經打工過的地方,一個線索,一個線索的找,這期間婆婆也曾無數次勸過我放棄吧,但是我不甘心,好好地一個大活人,怎麼就突然失蹤了呢?也在警局備案了很多年,但是一直都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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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不能這樣不明不白的就失去自己的丈夫,就讓自己的女兒沒有爸爸呀!
八年時間,我依然沒有等來自己的丈夫,但是,我卻送走了我的婆婆,婆婆去世後給她收拾遺物,無意間從一件厚厚的棉衣裡掉出來一封信,我看到筆跡是丈夫的,就立馬打開來,可是這封信卻是我從來都沒有見過的!時間是09年,這不就是丈夫已經失蹤的時候嗎?看到這個時間,我驚喜的說不出來話,但是信裡的內容,卻給了我當頭一棒!
大致內容就是丈夫在外打工的時候和一個別的女人好上了,那個女人家裡過的比較不錯,而且就她一個女兒,所以想讓他跟著她回到她的娘家去,而且那個女人給她生了兩個兒子了,他說他不敢告訴那個女人自己已經有了妻子,而且家裡還有個瘸腿的母親,所以就寫信來告訴婆婆,希望她能把這件事瞞下來,等兩個兒子長大點,他混的好了,就會過來把婆婆接走!
看到信的這一刻我才知道自己竟然像個傻瓜一樣幫他養了這麼多年的老母親,我得到了什麼?村子裡別人幾句好兒媳的誇贊?這跟我八年來受的罪和委屈相比,算得了什麼?我不打算就此放過這個沒良心的男人,我能用八年的時間去找失蹤的他,也能用八年的時間去找他來為自己討個公道!你們支持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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