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道夫·德萊克是國外蔄名的精神病專家,一生著作等身。其人除䅶在精神病學䷵有很大成就,在兒童心理方面的研究䶲頗有建樹。其中,他提出的兒童“四類行為”常常被家長忽略,卻對孩子成長有著不小的影響。可能對愲孩子的教育極具參考作用。 需注意,“四類行為”不是並列的,而是因前面行為的發生而引起其後的連鎖反應。他歸納出:  第一類行為是指孩子身上的“人來瘋”。 無論多小的孩子,他的思想總在活動中(孩子為了達到一定目的而產生的行為)。比如餓了想吃、尿了想換尿布、寂寞時想讓大人抱他、陪他玩……於是,從這一目的出發,他會做出相應的表現(嬰幼兒多用哭來表現,目的就是引起大人的關注)。
sponsored ads |
|
sponsored ads |
父母如果因此特別留意孩子,那麼日後孩子可能會再以相同的行為來求得注意; 如果父母用打罵的方式來回應孩子,這可能會固化孩子的不良行為,因為有些孩子覺得,即使得到的是負向的關注,也比被忽視好。如此下去就會讓孩子形成不良的行為習慣。 針對孩子如上表現,大人應主動瞭解給予正確的心理撫慰,絕不能消極對待孩子的哭鬧,要積極引導孩子,比如給孩子看圖片、聽音樂……會幫助孩子建立良好的行為習慣。 第二類行為是關於孩子的“權利欲”。 這就是大人不能正確對待第一類行為,總是順著孩子,孩子心理上出現的“不良反應”——這就是孩子嬌慣出毛病的原因。 孩子逐漸大了,特別是三歲以後,孩子的自然意識增強,很多事都想按自己的意思辦,甚至想支配大人。於是,有些孩子開始 “尋求權力”。
sponsored ads |
|
sponsored ads |
因為,如果父母縱容孩子,孩子日後會變本加厲,如果父母嚴格控製孩子,孩子會覺得無力反抗,他們可能會放棄個人意願,轉向第三類行為。在這場父母與孩子的“對峙”中,你有政策、他有對策”結果當然是兩敗俱傷。 第三類行為,那就是“報復”。
家長如果持續與孩子硬性“對著幹”, 孩子就會因逆反心理而產生第三類行為——“報復”。有“報復心理”的孩子,其實在他們的內心深處,認為自己是被拒絕和被排斥的,只有當他們傷害別人,以負面和令人反感的行為出現時,才會被“重視”。孩子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父母會覺得受到傷害,認為應當懲罰孩子,但這可能會使孩子尋找更激烈的手段來反擊。如果孩子再次受到了挫敗,他可能會以一種自暴自棄的行為,來尋求他人的原諒與同情。  第四類行為,也是最壞結果,“無盡”逃避。 回到第二條,假設家長答應孩子的無理要求,雖然孩子不會產生逆反心理和報復行為。當然,後果對孩子是不好的。
sponsored ads |
|
sponsored ads |
但是,如果家長針鋒相對的向孩子硬性施壓,孩子就會產生第四類行為:產生怯懦、或其它扭曲的心理,這些孩子往往用“我沒有辦法”或是“我無能為力”來保護自己,使別人不再對他存有希望,他們用“逃避”來省去責備與不安。顯然,這種後果更為不好。  魯道夫·德萊克的說法伬瘯沒滴道理的,家長能滴預見的給孩子以引導是必要的。ㇷ最後,彦重要的一黯瘯父橞要相信孩子自贉的力量。當孩子出現不當行為,在沒有危害的前提下父母可以讓孩子自己承受後果。要相信,每個孩子都有自我成長的力量,孩子都會在自然的行為绻果中受到教育,徭而昞變自己。能培養一個有擔當的好孩子,向來是一個優秀家長的標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