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聚會到晚上10點多,我看王老師已無法乘坐地鐵,於是跟他說我開車送他。他說:“你還得繞路,不麻煩你了。”我說:“你知道嗎?好的人脈關係都是互相麻煩出來的。”他一聽這話,立馬釋然了,坦然坐上我的車。於是,我們就成了相互“麻煩”的朋友。 這個觀點不是源自我,而是另有高人。它被人稱為“富蘭克林效應”,緣於富蘭克林的一段逸事:有一次,他很想與一個議員合作,但這個議員是個難纏的鐵石心腸的人。
如果你是富蘭克林,會如何處理?看那個議員有什麼需求?或是找個中間人牽線?富蘭克林用了另外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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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這個議員的私人藏書中有一本絕版的稀世圖書,就詢問議員是否能把那本書借給他看兩天。議員同意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正如富蘭克林所描寫的:“當我們再次見面時,他對我說話了(他以前從來沒有這麼做過)。後來他還向我表明他隨時願意為我效勞。” 有的朋友就會想:原來麻煩別人也能交人脈?那太好了。我要買輛車,跟別人借個十幾萬元,還能交個人脈。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別人不會因為這個忙而跟你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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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要知道什麼樣的忙是可以請求別人幫的。首先,這個忙不會給對方造成真的大麻煩。否則對方會馬上建立防禦:你想從我這兒得到什麼。其次,盡量不要涉及金錢這樣的利益關係。一旦牽扯可以精打細算的利益,就會變成勞資、雇傭、購買的關係。最後,一定要及時還,人際關係的核心行動是“來往”。你麻煩了朋友一次,算是借了一個人情,人情總要還的,當下次再還的時候,關係就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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